一、拍賣的委托 :
1、委托拍賣階段需確定委托人身份,主要指身份證明、及證明委托 人身份的文件。
如果委托人是自然人的,應當提供身份證;
如果委托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,應當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、 社團法人登記證明等。
2、委托階段需確定委托人的權利。拍賣標的物所有權證明或依法可 以處分拍賣標的的證明,及能夠證明委托人對即將拍賣的物品或財產 權力享有所有權和處分權的證明材料。 拍賣人必須了解委托人委托的拍賣標的物的性質。委托人必須提 供拍賣標的物的詳細資料,包括拍賣標的的名稱、數量、質量、新舊 程度及存放地點。對于不同標的物,拍賣人應爭取獲得盡可能詳細的 資料。
3、拍賣人與委托人協商,確定拍賣標的物的保留價,傭金收取的比 例及拍賣方式等。
4、簽訂《委托拍賣合同》一式三份,工商局備案需一份。
二、拍賣的公告與展示:
1、拍賣的公告(對拍賣標的的宣傳)拍賣公告于拍賣日 7 日(動產) 或 15 日(不動產)前發布。
拍賣公告載明事項:
(一)拍賣的委托人(除委托人要求保密外);
(二)拍賣的性質;
(三)拍賣標的物的名稱、種類、數量、品質;
(四)拍賣標的物展示的時間、地點;
(五)拍賣咨詢的時間、地點;
(六)拍賣方式(網絡拍賣或現場拍賣)、時間、網址/地點;
(七)咨詢聯系人及咨詢方式;
(八)競買人的資格和條件;拍賣保證金的金額及交付方式;
(九)其它應告知競買人的注意事項。
三、在拍賣物的展示期間,拍賣人提供拍賣標的物的詳細資料,如《拍賣須知》,拍賣資料一般應包括下列內容:
(一)拍賣標的物的名稱、數量、質量等;
(二)拍賣標的物價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;
(三)傭金和其他相關費用;
(四)拍賣方式和成交方式;
(五)拍賣標的物的轉讓應交的稅費;
(六)其他應告知的事項。
四、拍賣會的舉行(現場拍賣/網絡拍賣):
現場拍賣會具體步驟包括:拍賣會場布置、競買登記接待、收取 拍賣保證金、拍賣主持、拍賣師主拍、拍賣紀錄、簽訂《成交確認書》、 財務結算等。
(一)、競買登記 競買登記一般應包括:
1、競買人的身份證復印件、聯系方式及保證金交付情況;
2、開戶銀行、財產或資信情況等;
(二)、拍賣主持、拍賣師主拍。
(三)、拍賣筆錄
(四)、當競買人成為買受人后,應當場與拍賣人簽署《拍賣成交確 認書》 《拍賣成交確認書》內容包括:
1、買受人的號牌編號;
2、買受標的的編號、名稱、數量、成交價格;
3、成交手續費比例、金額及全部應付價款數額;
4、拍賣人和買受人的簽名。《確認書》必須經拍賣人和買受人簽署 后方能生效。
網絡拍賣會具體步驟包括:競買登記接待、收取拍賣保證金、簽訂 《網絡競買協議》、網絡拍賣操作指導、拍賣師網絡主拍、電子拍賣 紀錄、簽訂《成交確認書》、財務結算等。
五、拍賣的結算和標的物的交付 :拍賣的結算階段應包括:買受人的結算,除買受人外其他競買人 的結算,拍賣標的物的轉移,委托人的結算,拍賣人的核算以及拍賣 資料的整理歸檔。
六、整理拍賣資料交予委托方:整理一套完整的委托拍賣合同、拍賣公告、拍賣須知、競買人登記詳 情、特別規定、拍品目錄、拍賣成交確認書、拍賣筆錄等拍賣資料交 予委托方。